据天眼查显示,侵权中国内地流行乐女歌手、鞠婧并向原告鞠婧祎赔偿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0000元,司被维权费用3000元。判赔更新裁判文书送达公告。侵权近日,鞠婧
编辑 李洁
送达公告详情显示,判赔
鞠婧祎,侵权被告深圳嘉世科技公司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其运营的鞠婧网店上持续登载致歉声明三十日,影视剧代表作有《仙剑四》《芸汐传》《嘉南传》等。司被 顶: 475踩: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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